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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初次开始办机构的小伙伴都围绕“办学许可证”产生了各式各样的烦恼。
是否有必要办理办学许可证?
要怎么办理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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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新通知
在8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将民办培训机构分为许可类、一般类等,其中一般类的民办培训机构设立不要求取得办学许可证,只需向有关部门申请法人登记。同时《通知》还对培训内容及时间作出了相关规定。
在《通知》中,将机构分为许可类和一般类。
(一)许可类:指面向中小学生实施文化学科培训、语言培训的机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含职业资格培训)的机构。
(二)一般类:指实施文化艺术辅导、体育指导、科技指导、语言能力辅导(除中小学生语言培训外)、非学历文化知识辅导(除中小学生文化学科培训外)、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的机构。
两种机构的申请步骤
(1)许可类民办培训机构许可类民办培训机构,开办者应当向相应的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相关申办材料。
其中,面向中小学生实施文化学科培训或者语言培训的机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的许可机关为区教育部门;
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的许可机关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同时,经批准设立的许可类民办培训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当根据机构属性到相应的登记机关申请法人登记。
而且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还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社会组织设立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相关手续。
(2)一般类机构要设立一般类民办培训机构,只需要在相应民政部门或者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法人登记。不再需要办理办学许可证。
此次之外,《通知》还加强了机构的地点管理、人员管理、收费退费管理等,更是明确了机构的法律责任。
这篇《通知》试图拨正现在教育机构存在的乱象,给予诚信运营的机构公平有序的竞争空间,提供给家长、孩子一个有保障的选择余地。
了解完《通知》的大致内容,你认为取消办学许可证有必要吗?是否期待这份意见征求稿能够尽快通过,并且推行到自己的城市?还是认为这个改变没有意义,对于教育机构的改革有自己独特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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