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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瓷学院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创作)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9-05-10 12:08:31 编辑:知网查重入口 阅读:
为了加强我校本科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学风,保证毕业设计(创作)质量,规范管理,科学引用文献,认真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调查和惩处在高等院校销售和撰写学术论文的通知(教育监督办公室第2018号信)(见附件1),根据浙江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术道德廉政专项检查的通知”(浙江省教育信(2018年)第223号)(附件2)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如下:

首先,提高意识。本科毕业设计(创作)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开展科研训练的重要途径,也是学生毕业和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各院校都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科毕业设计的严峻考察。 (创作)买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写作行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化学作风建设,严格审视本科毕业设计(创作),严肃查处本科毕业设计(创造)交易,生成写和伪造行为。 <P>2。完善工作制度。各部门应成立毕业设计(创作)工作组,根据人才培养计划安排毕业设计(创作)工作,确保指导工作的高质量。

第三,加强监督管理。所有全日制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创造)应采用“中国知识网”毕业设计(创造)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设计(创造)工作。学生的毕业设计(创造)必须通过系统测试。学术办公室负责为每个学院分配子账户和创建测试文章。每个学院负责检查工作。原则上,每次创作限制为3倍,拷贝率小于或等于30%。通过考试的学生,指导老师检查学生毕业设计(创作)和毕业设计(创作)测试报告的所有材料。学生预考答辩资格,考试后方可参加答辩。</p;gt;

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毕业设计(创作)的进展情况和教师的指导情况,以监测毕业设计(创作)的情况。

4。加强教育和宣传。各部门要组织引导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通过专题会议等形式进行自查。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毕业设计(创作)的创意买卖、创意写作的危害性和典型案例,揭露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依。引导师生自觉抵制购买、销售、撰写毕业设计(创作)等学术不端行为。要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杜绝买卖毕业设计(创作)、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激发学生内在学习动机,培养专业学习兴趣,加强学术规范培训,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和学术素养,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真心实意学习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学习态度。

5。认真负责。导师是调查和处理学生毕业设计(创作)销售和写作的第一责任人。教师不履行职责,在其指导下的学生毕业设计(创作)中出现买卖、写作情况的,依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失职行为进行调查。参与购买、撰写毕业设计(创作)的学生,应当开除学籍。取得文凭、学位证书的,依法予以撤销。被吊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经登记的,应当注销并报送教育部行政管理部门宣告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