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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元: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教学环节。它是对在本科学习阶段所学到的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和检验。同时,也要培养学生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为做好2019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防御、成果评价、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提交等工作顺利进行。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相关要求
2008年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海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条例”(海达办公室(1.2019)89号)(附件一)进行。各高校必须建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和管理。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系主任(教研室)、有关专家、指导员、教学秘书组成,组长由学院院长或负责教学的副校长组成。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有必要在本学期末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开题工作。2。高校应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探索毕业论文(设计)创新模式,使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和内容更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和特点。3。学院要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工作进行反思,选题要与专业方向、科学研究、技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避免“大而空”。要把一个人、一个话题作为选题的重要原则,严格控制前几年选题的重复率。4。各高校应严格实行同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制度。原则上,每位指导老师的指导人数不得超过6人。特殊情况下有6名以上学生的,由学院审批。专题完成后,报教务处备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综合培养功能,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5。导师应将学术道德教育纳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学术诚信,防止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的发生。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各高校应当按照“海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和处理(试行)”文件(海达教育[2017]16号)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考试结果将作为学生参与辩护的依据。
2。具体工作安排。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将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至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进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及时输入海南大学教学集成平台。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按一定比例由指导性教师评价结果、教师评价结果交叉评价和国防团体评价结果组成,三者的比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百分位法是用来评价毕业论文(设计)的。为了给学生更多的修改和改进的时间,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学院原则上不应在2019年5月10日之前安排答辩。有必要提前安排答辩的,应当报教务处审批。2。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开始前一周,海南大学2019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时间表必须提交学院(1份论文草稿和电子草稿,附件2)。3。截至5月31日(星期五),“海南大学2019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及基本信息表”(附件3)将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提交。4。6月7日(星期五)前,提交“海南大学2019年本科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统计表”(论文质量稿和电子稿)。附件4)、“海南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1篇论文草稿,附件5)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比例不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5%。5。在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五)前,递交学院2019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的论文及电子版。上述事项应按时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大楼114室),纸质材料应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本科教学目标管理和评价的重要指标,高校应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教务处和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安排抽查计划的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