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降重

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11 13:12:13 编辑:知网查重入口 阅读:

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查处高校销售、购买学位专项检查的通知》(教育部署长来信[2018]6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学位销售和写作的专项检查”。关于教学和研究字符的通知([2018]第11号)及其他文件特此通知如下:

1。高校开展自查

1,学术道德与学术诚信建设。

2。在论文的质量保证中,特别是在防止学位论文的销售,写作,抄袭​​和剽窃方面的主要实践和探索与创新,以及问题和解决方案。 <P>3。利用信息技术对2018届毕业生的博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了全面的审查,特别是论文的原创性,并对论文的销售、抄袭和剽窃进行了严格的调查。

第二,成立专门的检查工作组,严格履行职责。 各高校都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对学位论文的买卖和代写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各学院对学位论文的买卖和撰写负有主要责任,要明确领导班子,成立由学院学位评审小组委员会主任领导的专项检查工作组,指导和负责本单位学术论文的专项检查工作。

各高校应明确导师和领导、学位评价小组委员会和指导教师的职责,加强对论文全过程的管理,及时对论文的销售进行接触、整理和报告,并为其撰写信息和行为。导师是第一位对学位论文的销售和写作进行调查和处理的负责人。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教育,加强对学位论文的研究和写作过程的指导。以及论文是否独立完成,以保证论文的独创性。

完善工作机制。学院应认真执行《江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弄虚作假处理办法》(附件一)的要求,加强学风建设,加强学术诚信教育。高校要广泛宣传代写论文的危害性和典型案例。他们应该向每一位老师和学生传达“注意”的精神。调查是否存在代销论文、代写论文等欺诈行为,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

教师要自觉加强教师伦理道德建设,加强学科知识的教学,加强科研方法的指导,加强学术规范的教学。并教育和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诚信和学术标准.</p;gt;

IV.认真问责和执行报告制度

认真问责。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的精神,学校将根据国家精神和学校相关文件,对学院及其相关负责人负责。参与购买、撰写论文和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将被开除。取得证书或者学位证书的,依法撤销。

学院必须设置学位论文,编写和报告电话和电子邮件,并在学院网站,微博和微信公共账号的主页上发布,并积极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报告。

研究生院设置了报告电话号码:079188120606和报告邮箱jxsdyjsy@126.com,接受报告处作为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欢迎社会各界举报学术论文买卖、抄袭及相关线索。